聯邦最高委員會
外觀
聯邦最高委員會是日出的最高行政機關,委員會由六位委員組成,他們由全體公民與每年4月6日直選。核心議會議員分為六名政黨。代表委員會的六位委員各自掌管一個聯邦政府部門,並且以資歷順序每年輪流擔任委員會的主席,本年度的副主席將在下一年將繼任主席。主席本身並無那種超越其他五位委員的地位。在面對國內事務時,主席必須和其他委員一樣,在日常工作中單獨負責一個國家級別的政府部門;在面對外國時,委員會總統必須和其他成員綁定,整個委員會被國際社會視為一個人。
同時議員也不可以有其他職業、不能擁有聯邦法院的職位。在擔任委員的期間,不可以在參選聯邦議會和國民議會議員。
聯邦最高議會擁有行政權、參與立法權、任命權、外交權、軍事權、監督權以及財政權。議員們以開會的方式來決定政策。
委員
目前委員會的委員有以下六位。